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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共同生活引發矛盾
  本報訊(記者 李璟 通訊員 張璇)不願與兒子兒媳同住,八旬老翁以睡橋底的方式提抗議,又將兒子兒媳告上法庭爭房產。近日,青山法院經過訴前調解,快速解決了這起至親間的住房之爭。
  老父睡橋底抗議兒子“奪房”
  張爹爹今年80歲,獨居在青山區某街坊一間51平米的房子內。老伴去世後,房子經協商分配,由他與兒子兒媳共同擁有,其中張爹爹占20%,兒子、兒媳各占40%。
  前不久,一直在外租房住的兒子張勇遇到經濟困難,一家三口搬回與父親同住。起初,全家人相處還算和睦,但時間長了,便因生活習慣差異大等原因發生摩擦。
  家裡共兩間卧室,張爹爹住17平米的大房,而兒子一家三口卻擠在13平米的小房內。張勇提出與父親換房,卻遭拒。他又以女兒已成年為由,希望父親外出租房,並願意每月支付450元。不料聽了兒子這番話,張爹爹更是氣不打一處來。
  張爹爹稱,以前兒子兒媳在外租房時自己每月給他們1000元。今年國慶節期間,雙方因為住房問題發生了激烈的衝突。
  之後張爹爹將此事鬧到社區和張勇的單位,甚至一怒之下捲了鋪蓋睡到橋洞下麵。為此,張勇受到社區群眾和單位同事的譴責,父子雙方矛盾也越來越大。
  為爭房產將兒子兒媳告上法庭
  見兒子不肯讓步,於是張爹爹訴至青山區法院,請求判令張勇夫妻不得阻礙自己行使居住權。得知被父親告了,張勇表示很無奈。他介紹,本來自己有一套住房,但2007年夫妻倆聽從父親安排,將房產變賣,並把大部分所得房款都給了他。因老人承諾,自己目前住的這套房子將來給他們。多年來,一家三口為了方便老人居住,一直在外租房。但如今自己確實遇到困難,父親卻不支持也不理解他。
  面對這起交織著情理和法理的複雜案件,法官立即組織調解工作,一面以老年人權益為核心化解張勇夫妻的心結,希望子女能理解獨居老人多年形成的習慣;一面以成年子女的權利為內容向張爹爹釋法明理,解決老人的法律“盲區”。
  經過法官的調解,雙方最終緩和了尖銳的矛盾,決定各讓一步。近日雙方拿到法院調解書,案件最終以調解的方式結案。  (原標題:八旬老人與兒子對簿公堂爭房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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